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由于上海市经济发展较快,生产力水平提高,为了更好地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将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时薪由每小时21元调整至每小时22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此次调整符合市场规律和社会民生需求,将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有效促进消费,进一步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新政策,上海市各类企业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为5.70%,其中,A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480元上调至2620元,B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200元上调至2320元,C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20元上调至2130元。
此外,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与工会协商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进行公示等措施。